關(guān)于2017年清明、五一假日期間京津冀地區(qū)高速公路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的通告
為確保2017年清明、五一期間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自2017年4月2日0時至4月4日24時,2017年4月29日0時至5月1日24時,采取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限行措施,現(xiàn)就有關(guān)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線通行證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高速公路行駛。 二、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載運危險化學品時間路線速度報告憑證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天津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高速公路行駛。 三、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河北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高速公路行駛。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2017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