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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5 23:22 上傳
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
關于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
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開發(fā)區(qū)(管理區(qū))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經預測,近期受冷空氣影響,我市擴散條件逐步改善,污染過程基本結束。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研究決定,自2023年12月6日6時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網格化環(huán)境監(jiān)管,加大執(zhí)法檢查力度,促進空氣質量持續(xù)改善。
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
2023年12月5日 |